金平縣紀委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,實行“黃、橙、紅、黑”四級警示處置方式,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理,嚴格進行責任追究。目前,發出“黃色”警示4次,提醒談話4人;發出“橙色”警示5次,問責5人;發出“紅色”警示1次,立案查處1人。
四級警示處置方式明確要求,對發現因“兩個責任”落實不力,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、項目推進不力、資金使用不規范,情節輕微的,采取“黃色”警示措施,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、批評教育、誡勉談話;對問題明顯,責任清晰,不作為、慢作為、懶作為的,采取“橙色”警示措施,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;對問題突出,違反紀律規定的,采取“紅色”警示措施,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;對嚴重違規違紀的,嚴重違規違紀涉嫌違法的,采取“黑色”警示處置,視情況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進行重大職務調整,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,典型問題一律指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。
此外,金平縣還將脫貧攻堅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,年底進行“清算”,強化成果運用,形成“硬約束”。對單位領導受到紅色警示處置的,當年黨風廉政建設評定為“基本合格”;單位領導受到黑色警示處置的,年終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評定為“不合格”。(戴開娟)